曾有友人告知, 她小時候背誦課文, 她眼裏的文字是有顏色的. 聽聞以顏色或圖象來記事, 能大大增強記憶力, 看來不虛.
這個當然. 我們從不知名生物演化成人, 在遠古時代沒有文字, 要生存, 就要懂辨別顏色. 紅色圓形那個是甜的, 見到黑黃間條的四腳獸要速逃. 人類對視覺感知能力當然要比文字邏輯理解強. 這是我們遠祖千萬年來智慧的餘韻.
我從來以貌取人. 我很喜歡定神看著一個人, 緊握那感覺, 認清他臉上的小動作和特徵, 從此, 那怕只擦身而過, 我都能認出. 我聯想力很強, 經常覺得某人很像某人, 就是那絲毫相似的感覺起了作用. 雖然告訴友儕後, 友儕多不認同.
反之記人名卻很差. 我多數記不起與我同校超過5年同學的名字. 上大學後, 情況更差. 同學來自五湖四海, 有些外國名字不懂正確發音, 聽過後, 轉耳便忘. 兩年來, 每週一起上課或蹺課的, 東談西扯的, 就是記不起他名字. 又不敢問, 怕人家誤會我目中無人. 總之就是很尷尬.
每個到過的地方, 我都愛捕足它獨有的顏色. 阿姆斯特丹橙得很活潑. 布拉格啡得有點紅, 很有層次深度的紅. 倫敦總是灰灰黑黑, 愛理不理般. 同是灰灰黑黑, 愛丁堡卻灰黑得很勇武滄桑, 屹立不倒. 布魯塞爾肯定是浪漫的朱古力色, 味覺交感也. Leamington高貴地白, Coventry是頹頹的泥土色. 牛津劍橋是恬靜的淺黃色, 恬靜得時間像停頓.
現在最想念, 是去年初夏的Warwick, 藍綠交織的世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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